用户及版权素材授权许可代理销售协议

北京图阅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素材授权许可及代理销售协议》

 

 特别提示: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如您未能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全部条款,请勿点击注册程序中的“注册”按钮;一旦您点击“注册”,则表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全部条款,本协议将对您产生法律约束力。

 

授权方(摄影师)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代理方:北京图阅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网站地址:搜图网-中国人文地理www.sophoto.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一号楼101016

 

SOPHOTO”、“SOPHOTO图片库”、“搜图网”及其商标和产品为北京图阅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全权所有。搜图网-中国人文地理图库为中国首屈一指的精品图片库网站,本着为摄影师打造国际化的商业平台的原则,向国内外媒体开放供稿。通过网站(代理方)实现对授权方拥有著作权和处置权的摄影、影视、地图、插画等作品的销售。

 

感谢您作为授权方选择使用由北京图阅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统称为代理方)提供的版权素材代理销售服务!为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建立互利共赢合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版权素材的授权许可及代理销售事宜,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为了您可以更好地使用代理方的服务,在使用本服务前,您需要认真阅读并完全同意本协议条款的全部规定及不时之修改如您不接受本协议的条款或内容,请您不要使用代理方所提供的服务;但若您使用了代理方所提供的服务,您的使用行为将被视为您已认真阅读且透彻理解并完全同意本协议条款的全部约定并与代理方达成了本协议,且承诺遵守。代理方所有规则及协议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请仔细阅读本协议《摄影师图片代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您(即本协议的授权方)与北京图阅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即本协议的代理方)之间就您自愿将版权素材作品在全球范围内授权代理方可自行或转授权其指定的第三方对您的作品进行展示、销售以及许可他人使用而达成的协议。

 

请您首先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一旦您勾选已阅读并同意或点击具有相近意义的按钮,即表示您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签署本协议,同时,也意味着您已经与代理方签订了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协议。您必须勾选同意并接受或点击具有相近意义的按钮,才能成为代理方平台的注册摄影师,并上传版权素材。

 

本合同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同,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事项、方式及期限

 

1、 授权方委托代理方(包含代理方子公司及代理商)代理许可在中国及世界范围内使用其享有著作权图片的工作,均有权以单独或与其他素材包括但不限于版权素材内容的截图、音频及/或音频片段、视频及/或视频片段等相结合的方式使用版权素材,并有权对版权素材进行剪切、重新或混合剪辑编排、改编、解说、盘点、增加音视频或图文等任何形式的内容。为此您充分授予代理方(含分销商)以及获得授权许可的版权素材使用方为实施上述行为所需的版权素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复制权、汇编权、改编权、翻译权等现行《著作权法》规定的全部著作财产权权利的合法授权。版权素材使用方基于版权素材的授权许可而创作的新的内容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及所有权为版权素材使用方所有,但被授权使用的版权素材的著作权不会因版权素材使用方的创作和使用行为而发生转移或改变。

2、 您承诺就本协议项下所提供的创意素材充分授权代理方(含分销商)有权自行或转授权第三方用于内容制作、广告及企业宣传推广、产品介绍服务等商业及非商业目的和用途使用。

3、 任何一方发现存在第三方侵权情形时,授权方同意全权委托代理方代为进行维权,授权方给予积极配合。在维权过程中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政府规费等)由代理方负责预支,维权所得的赔偿款扣除代理方预支后,双方同意按 55 的比例分配享有。

4、 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您签订或您确认接受本协议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本协议期限届满前30日内,若任一方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且不存在根据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终止本协议的情形,则本协议到期后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自动延续次数无限制。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方有权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第二条  授权方的权利、义务

 

1、您所上传的版权素材的著作权归您完整并单独享有。

2、 您有权获得因代理方(含分销商)销售您的版权素材所产生的授权许可所得款项之收益。

3、 授权方交与代理方代理的图片,应保证其著作权属于授权方独立所有,遇有人物肖像内容或其他权力限制要求的情况,授权方需提供肖像权及相关许可证明。保证代理方在执行代理业务时,与第三者无著作权,肖像权及其它权利纠纷。如有第三者提出权力要求时,授权方应依法排除,否则授权方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由此给代理方造成在全部损失。

4、 授权方保证委托代理方代理图片作品的著作权(版权),在委托代理方代理许可使用事项的期间,不会转让给第三人,并负责维护图片作品的著作权(版权)。

5、 授权方应提供符合代理方要求之提供时间、大小、规格、形式、载体的图片作品,以及包括拍摄内容,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等在内的图片作品说明。

6、 授权方同意代理方制定权利许可价格及许可方式,权利所得款由代理方与第三者签订的图片许可协议金额为准,第三者也包括与代理方合作的代理商。

7、 您所上传的版权素材须自觉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尊重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和信息真实性等要求。您同意并承诺不向代理方所运营的平台提供以下信息或内容: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信息;

b、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信息;

c、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危害国家安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

d、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信息;

e、封建迷信、邪教和/或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f、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出版信息;

g、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h、妨碍区块链运行安全的信息;

i、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j、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等的内容。

 

第三条  代理方的权利、义务

 

1代理方有权以自己名义,就授权方授权代理的图片作品与第三方签署著作权使用许可文件,有权在全球范围内将您的版权素材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第三方进行展示、推广、销售和许可使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将版权素材使用于或授权第三方使用于印刷品、网站、其它电子形式、手机移动终端、电视、电影、展览等线上或线下的媒介和产品;前述代理方对版权素材享有的销售权包括代理方自行销售以及代理方授权许可分销商进行销售。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您的版权素材可以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公关、营销推广、图表设计、市场活动、产品包装、公司传播、公关文章、资讯报道、节目背景装饰或道具、节目和电影等用途。

2、 无论代理方自行许可第三方使用还是分销商许可给第三方使用,第三方均可以根据版权素材在本协议约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使用。代理方和分销商有权决定第三方使用您的版权素材的授权许可条款,但不得使用和/或授权第三方将您所提供的版权素材用于诽谤、色情或任何其它非法的用途,一旦发现第三方涉嫌非法使用的情况,代理方将采取合法手段予以制止。代理方和分销商有权决定您版权素材的营销方式,以及在任何时间停止销售您的版权素材。一旦您正式书面通知代理方永久停止推广和销售您的特定版权素材,则该通知视为针对您提交的特定版权素材终止代理销售,但本协议对通知所涉及的特定版权素材以外您提交的版权素材仍然有效。

3、 版权素材定价权:您授权代理方可对版权素材按照市场需求进行定价,同意代理方有权 依靠其完全并独立的判断力来决定授权给第三方使用版权素材的期限、条件及价格。

4、 市场营销使用权:您授权代理方及其分销商在市场营销活动中有权对版权素材作品进行推广和使用,即代理方及其分销商有权因推广、宣传、促销等目的免费使用本协议中您所提供的素材,包括但不限于:用于举办相关活动、市场营销、广告宣传(多媒体或实体物品)、代理方和/或分销商网站和/或其他第三方平台及渠道的展示、传播、推广、宣传等使用,代理方及其分销商无需向您支付任何费用。

5、代理方应根据市场动态变化,及时向授权方提供市场的报告及建议

6、代理方将会为摄影师提供国外画廊代理展览销售服务。

7、代理方将会为摄影师提供参加国际文化交流的机会。

 

第四条   收益的分配、支付与费用的承担

 

1、 图片作品著作权许可使用所得之款项由双方按55的比例分配享有。

2、 您的版权素材所得收益系基于代理方将您的版权素材直接销售给第三方和/或通过分销 商销售给第三方后的所得收益分成,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许可第三方从代理方平台或分销商 平台下载使用版权素材、授权许可第三方转载使用版权素材、授权许可第三方平台的注册用户使用版权素材、以及将版权素材进行商业化开发使用等方式所产生收益的分成。

3、代理方在向您支付版权素材所得收益之前,有权扣除以下费用或税费:

(1)、与授权使用版权素材相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以及获得收益分成过程中所产生的其它税收;

(2)、代理方和/或代理方指定的分销商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其它国家和地区销售您的版权素材所支付的预提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3)、运送费、保险费、以及支付给相关第三方的其他服务费(例如咨询费、编审费、制作费等);

(4)、代理方因版权素材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其他需要在分成前扣除的合理费用;

(5)、代理方为帮助您获得包括但不限于拍摄权限和/ 或拍摄条件等而支付给第三方机构支付的费用。

4、您需对所提供的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有效性负责,如您变更该等账户信息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代理方,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因您未及时提供准确的账户信息而导致代理方的延迟付款,代理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五条   声明和保证

 

1、 本协议双方均声明并保证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可以签署本协议,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您应于签署本协议时向代理方提供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一份,并应保证前述个人身份信息真实有效。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自然人主体应于签署本协议时向代理方提供具有中国现行法律认可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书复印件,例如护照等,并应保证所提供的前述个人身份信息真实有效。

2、 您是所提交给代理方的版权素材的创作人(制作人)和唯一著作权人,或是所提交的版权素材的创作人(制作人)和唯一著作权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您承诺您的版权素材不得为您为供职单位履行工作职能而完成的职务作品或法人作品,亦不得为受其他第三方委托而完成的作品。

3、 您承诺您发表或者上传于代理方平台的版权素材均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并保证该版权素材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知识产权等),对于您在版权声明中已获得肖像权、物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授权的版权素材,您应保证确已取得第三方的肖像权、物权或其他其他第三方权利的授权。如您违反本条规定造成代理方和/或关联方、分销商及最终用户等被第三人索赔的,您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金、诉讼代理费、律师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4、 您向代理方提交的版权素材均应配有完整的标题和说明,标题和说明所表述的内容均应真实准确,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或其他合法权利。

5、 您承诺与代理方签订本协议的行为没有违反您与任何任职的机构(如有)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委托制作协议、竞业禁止协议或其他协议,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代理方及其关联公司、代理方及其关联公司客户、分销商及分销商客户使用版权素材产生法律纠纷的情形。

6、 您在代理方平台注册申请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应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如您的个人信息有变动,请您及时更新。若由于您提供的个人信息不准确、不真实、不合法等造成的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您对申请的账号和密码的安全保密性独立负责。您应知悉并理解,代理方平台会尽最大能力采取完备的网络安全措施,但代理方不承担任何非因代理方过错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您若发现任何影响您账户安全的问题,您应立即通知代理方。

7、 当您的版权素材出现著作权纠纷或被侵权使用时,您应根据代理方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任何文件、资料、信息及协助义务,积极帮助代理方处理有关您的版权素材的纠纷或维权活动。

8、 委托期限内,授权方的合法继承人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合约。

9、双方对双方之商业机密以及其它机密信息及本协议条款中非公示公知部分 的内容负有永久保密义务,双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泄露或公开予其他第三人,亦不得为自己或其他人之利益使用该信息,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保密条款,违约方应 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因您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代理方的客户/分销商或任何其他第三方向代理方追责的,您应赔偿代理方全部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及 其他合理费用),且代理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和/或双方达成的其他协议有效期内,代理方有权将您应赔偿的损失从应支付给您的款项中扣除。

2、因版权素材作品权利瑕疵所引发的任何权利主张或侵权纠纷,您应负责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信息以及代理方要求的任何其他协助,以帮助代理方及分销商等相关方处理纠纷。您在此同意,如没有积极响应上述协助,则代理方有权将您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信息等个人信息)在必要时提供给相关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主张权利方、被诉侵权方。由此所引发的任何纠纷与代理方无关。

3、如果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条件,并且在收到另一方发出的违约行为书面通知后三十(30)日内未采取补救措施,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的履行和/或终止本协议。此外,在双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终止本协议,或者在一方无力偿债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非因您过错导致本协议终止的,代理方应在本协议终止后 90 日内从代理方平台撤下您的作品,并结清余款。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终止之日前根据本协议约定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4、除本条约定及法定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第七条    诉讼与管辖

 

在下列情形下,一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书中之任何条款,经对方以书面通知形式请求改正后一个月内仍未改善的,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代理方有破产、解散等严重影响履行能力之情形时,授权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代理方所在地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约如有未尽事谊,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文件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约如有需变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由此形成的变更文件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有效期内,在没有经过代理方书面许可的前提下,您不得转让本协议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方有权将其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或委托给其全权控制的实体,或者是通过并购、重组和出售方式由代理方与其它方所共同控制的实体;代理方可以通过向您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或者在代理方平台发布公告或通知等方式通知前述转让行为。

4、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管制、国家政策调整、恐怖袭击、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战争、停电、电信部门技术调整以及病毒入侵等)、来自外部的恶意网络攻击或其它非代理方平台的故意行为导致代理方不能正常提供服务时,不视为代理方违约,代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向您提供任何赔偿。

5、本协议将采用电子签章技术签订,在甲乙双方进行电子签章和/或签名后生效,并生成电子文档,该电子文档即具备合同法律效力。

6、协议更新:本协议内容同时包含代理方已经发布及后续可能不断发布、更新的关于代理方相关服务的协议、规则等内容。前述内容自更新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您在前述内容生效之后,仍继续使用代理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则视为您接受和自愿遵守前述内容。

7、如代理方和/或代理方关联公司运营的网站或平台发生更名,则本协议条款对更名后的网站或平台继续有效,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持不变。

9、本合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双方有任何书面资料往来,均可以通过电邮或传真或邮寄方式,按如下地址、号码及电邮地址送达。任何一方更改接收地址的,应及时知会对方:

 

授权方地址:                            

E-mail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代理方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一号楼101016

E-mail 530271748@qq.com                          

手机号码:13810772964

 

11、传真件及电子邮件视为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合约的附件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栏,无正文)

 

授权方:

                              (签字)

                                             日期∶年月日

 

代理方:北京图阅盛世文化传媒公司(盖章及签字)

 

 

                               

                                             日期∶年月日